2024年7月1日早上7:34分左右,在孟津区麻屯镇银溪路和兆隆路交叉口,我家狗子被一辆白色SUV压到,司机肇事逃逸。
车辆压到狗子,狗子在临死前,咬到人,现在已经花费六千多元,后期如果祛疤至少还需要三万元。驾驶员的不负责任,给别人造成了多么大的麻烦。如果开车小心一点,就不回会压到狗,如果司机不肇事逃逸,事故就不会扩大到伤到人。
肇事逃逸司机的行为很可耻,应该受到教育,肇事逃逸这种恶性事件不应该再次发生。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已经错了,再错上加错肇事逃逸,真的不应该,为什么要跑?有什么隐情?
7月1日我拨打122报警,8月6日孟津交警大队回复不是交通事故,请问在道路上车辆发生的事故,不是交通事故,是什么事故?
咱们公安部门应该尽早将案件调查清楚,而不是互相推脱,不归自己负责,进一步助长肇事逃逸的嚣张气焰,让社会上形成肇事逃逸的不正之风。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8-28 09:04:34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孟津分局交警大队目前正在办理当中,办理结果将及时向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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