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4月27日与位于洛阳市涧西区黄河上的洛阳泥巴工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我位于瀍河区华林路三十六中家属院房屋进行装修,合同竣工日期为2024年7月5日,之后洛阳泥巴工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要进行装修改造,把我的装修项目委托给了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向东大约100米的河南尚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由于施工方原因,不仅延误工期,还违背装修合同,不履行合同约定项目,不经业主同意,私自更改经装修材料,过多次沟通协商,未果,我已经全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全部的装修款项,至今8月21日了,装修工程仍未按期交付,严重违约,并对本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现在诉求在3日之内完工,并赔偿违约金和经济损失。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08-21 16:18:0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联系,根据诉求人提供的装修公司泥巴工坊、河南尚层的相关人员电话号码,多次拨打后未取得联系,建议诉求人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建局
2024年8月2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