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1997年7月大学毕业,到驻洛某部队服役至2006年3月后,复员回原籍——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次年,我给她办理随军手续回到洛阳。2018年8月,我爱人在涧西区社保中心参与养老、医疗保险缴费。今年8月,考虑到在部队服役8年9个月视同已交,又自掏腰包交了6年,我爱人就考虑再交3个月凑成15年退休的事了。在咨询涧西区人社局、社保中心领导时,他们说必须要有档案才承认部队服役8年9个月,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我们向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打听档案的下落时,他们说从没收到我爱人的档案,并提供证明。因为档案不可能到个人手里,当年部队寄档案时寄丢了。这不是我们的错!部队能提供何时入伍、何时退役的证明,但无法补档案,因为部队用的公章一直变,好多章都收上去了。这可怎么办呀!求助涧西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同志指导,部队答应全力协助我们。
回复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8-21 15:49:36
网友您好!
我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档案管理规定。
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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