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医院恶意拖欠我6月份工资,又在8月7号早上让我辞职走人,把我办公电脑也搬走,工作暂停,文件有一段录音,让我辞职走人,我坚持上班打卡,然后又以莫须有理由扣我钱,说我上班摸鱼,并在我本人不知情情况下,私自下载恢复我个人微信聊天记录,严重侵犯我个人利益,我也报警了,警察说法院起诉,我想问问政府部门,医院怎么能这么干,没有王法,没有天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8-19 15:45:30
您好,关于拖欠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西工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3892676。
如有劳动争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您可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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