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一、荣昌物业是在业主选聘参与,并且通过业主委员会签订的,那么如果是通过业主选聘,是否达到了小区的人数参与度呢,又是通过什么方式举行的呢,签订的合同在小区又是以什么方式公示的呢,这些走的都是正规流程吗?二、签订合同中第十四条的问题,小区环境有大的提升满一年启动涨价程序,物业本身就是为业主服务,环境的改变是否舒适和满意,应该是业主说了算,而不是让物业作为涨价的理由,如果只是为了涨价而去改变环境,这样的做法合规合理吗?三、以入户投票方式召开业主大会,并公开投票渠道,本小区住户年轻人不多,基本都是中老年人,如果真的做到了每家入户,公开了投票渠道,为什么还会有600多户业主反对,那么这个字又是怎么签的,为什么还会有后续的乱涨价,私自涨价的问题,物业通过各种渠道暗箱操作,达到了他们的目的,真的做到了公平、公正吗?希望社区和办事处能为我们所有的业主主持公道!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8-18 09:10:32
网友:
您好!接到反映的问题后,我办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根据《河南省物业条例》部分条款,小区选聘物业和签订合同由小区业委会组织进行。小区环境是否有大的提升和改善,以业主满意度调查为准。入户投票也是召开业主大会的一种形式,投票资格以房产登记是否是业主为准,不涉及年龄问题。召开业主大会,业主的参与度和赞成票达到多大比例才能通过,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如对涨价程度不满或认为某个团体有违法问题,建议走司法程序。
洛龙区翠云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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