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信云樾天著小区物业及地产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建已交付的小区公共设施,破坏绿地草坪,在草坪里加装健身器材,上述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并且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洛阳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议有关部门查处并责令相关责任人整改。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8-18 16:13:35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经住建局核实,因部分业主认为小区内文体设施过少,多次向物业公司进行反映,遂应业主诉求,在具备条件的场地上,加装文体设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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