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15 11:09: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孟津区东方今典尚城物业与孟津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6月28日报备施工后,截止10月15日前,在施工期间,自英才路口至保障村口处,居民车辆停放至尚城门口路北段(不含南段)慢车道、人行道按顺序规范停车,轻微违停不贴违停告知单,投诉人车辆停放至路南,不在免罚范围内。如您对申诉结果不满意,可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60日内携带由孟津区城市管理局106室出具的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司法局313室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也温馨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们:“入位停车,规范停放”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与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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