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8-15 15:21:5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此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使用维修资金维修、更新改造设施设备需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2.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3.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向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维修资金服务科提出使用申请。
我中心工作人员未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4318890。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4年8月14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