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午12点49分,我驾驶豫C172EF车辆经过中州东路释源广场由东向西卡口时被 电子警察抓拍未系安全带。事实是我全程系着安全带,只不过由于特殊原因,系的稍微靠下了点,导致部分被方向盘挡着,如果仔细看的话,还是可以看到的,现附上我当时系安全带时的照片及抓拍图片上的安全带标记。请仔细判断。正常前行时起亚的方向盘上半部分的空的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8-13 16:54:28
网友您好:如果您对此次违法仍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诉:1、您可向此条违法的“采集机关”进行陈述申辩。2、若陈述申辩结果您并不满意,可就近到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此条交通违法,然后持向您开具的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交警大队申请行政复议,或到洛阳市洛龙区市民之家M层028室申请行政复议,还可到洛阳市各区域的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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