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我参加同晟建业龙城以旧换新的活动,售房部明确表示,若旧房在三个月内未销售出去,新房可以不买,意向金会全额退还给我,再三确认意向金会退还后,才支付2万元意向金。5月末,因旧房价格过低,未出售成功。于是退新房,并开始与售房部协商意向金退还事宜。当时售房部告知我,退还需要内部流程,预计1个月可退还至我卡上。结果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了,仍无结果。恳请相关部门督促该房企履行承诺,尽快退还2万意向金。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8-13 18:05:17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经协调,关于您反映的退款问题,我中心已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进行退款。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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