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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7晚上9点左右麻屯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所属人员,在麻屯镇新艺花城收取电动车飞线充电的电动车充电器,本人表示飞线充电确实有安全隐患,对工作人员深夜工作的工作态度标示钦佩,但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充电器,没有任何处罚通知单和告知书,到法院起诉,也有张传票吧,第二天业主发现充电器没了,怎么办?只能在买一个.飞线充电确实有安全隐患,可你不然充电,能不能给小区装点充电装啊,新艺小区1000多户业主,充电装20个有没有??配套设施都没整好,先治理飞线充电,是不是有点厚此薄彼,本人支持治理飞线充电,但是麻屯镇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治理方法上存在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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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8-08 11:34:2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上级相关规定,小区内禁止进行飞线充电。已多次在小区内通知,宣传相关信息。被收充电器可前往城建所签署保证书后进行领取。另外联系物业表示充电桩增设正在协调中。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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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69470 2024-08-08 13:09:41 【洛阳市洛龙区】
飞线充电还好意思说啊,真火灾了又该怪没人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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