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之前回复游客指出有人在陆浑水库游泳,回复条例说的很清楚。为什么去的时候会有很多摩托艇和小船私自揽收客人。我看陆浑水库运行中心二四年八月一号的回复,保护条例是复制粘贴过来的吗?实质性处理没有做到一点。当时导航的是陆浑水库,到啦是小党野生炸鱼的地方,看见有个土路说下去看看,里面游泳、垂钓、水上娱乐,摩托艇一个都不少,水质简直不能看,不知道保护条例的意义是什么。还看见娱乐项目的人和别人吵架,违规经营且霸道有底气。
回复部门:河南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 2024-08-05 11:07:10
网友“1421421”您好:
根据《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第十四条: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未采取防护措施从事旅游活动。第十五条: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游泳、垂钓、餐饮、住宿、旅游以及其他水上体育、娱乐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主要职责是陆浑水库及其灌区工程管理、维修、养护以及防汛和抗旱工作。多年来我中心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直坚持把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根据《条例》第六条要求,我中心积极履行协助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保护饮用水水源。每年6月1日-10月31日,开展水源保护5个月值班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劝阻进入水源保护区的游客,在大坝西头设置可透视护栏,实现管理范围的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同时,每年开展多次大规模的“保护水源地,清洁家园”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等措施。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下一步,我中心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确保让广大群众喝上干净、合格、放心的饮用水。
感谢您对保护洛阳市民饮用水源工作支持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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