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5月14日购买的建业中弘城8#楼101室(面积为:121.63平方米)商铺一间,2024年6月25日全款交付给开发公司(洛阳卓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公司开具的有收据及商铺认购协议书。随后我们要求签定房屋购买合同,但是销售员田海鹏女士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后来又让联系她的主管上级包主管女士,给我的回复依然是等上级回复。七月中旬的时候他们公司销售部的张旭经理和我联系,刚开始说他们商铺都是签现房合同,因为八月底就要交房,公司不想把我们的房款打到资金监管账户,所以让我们等到八月底交房的时候直接签现房合同。但是我坚持要签,他答应说七月底前想办法把我这份合同给签了,这两天与张旭经理沟通也是说和领导汇报无果。之前我打过热线,是涧西房管局的人受理的,只是问了问我情况,说不是所有的协调都可以解决,然后就不了了之了。我想问一下房管局,难受业主的房款进入不了资金监管账户,房管局没有监管责任吗?我现在就是想要求他们给我签合同。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4-08-02 09:10: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件后,区住房保障中心安排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已联系开发商,并明确告知诉求人的要求。开发商已承诺与诉求人进行沟通,妥善解决此诉求。感谢您的理解与关注!
涧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