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东路43号院物公司没有与业主签订任何服务合同,没有与业委会达成共识,得到小区居民一致反对,该物业业是否合法?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8-02 11:05: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我办就该问题多次组织43号院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开展协商会议。近两周区住建局和我办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分别组织开展协调会,敦促业委会、物业公司双方缓解矛盾,加快草拟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并尽快签订,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共创小区和谐氛围。之后我办将跟进问题发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