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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交警在对方明知道撞人者在小区内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超速行驶刹车不及时的情况下摔倒受伤,仍判路过被撞者有过错,明显的不公公安局熟视无睹。欺负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这中间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猫腻?
超速行驶 过错方 人者 撞者 平头 无证 猫腻 偏袒 不公 无视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30 15:59:27
网友您好:前期您已通过此渠道反映过您的诉求,我们和您多次电话联系详细解答疑问,并告知复核结果。交警已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告知您如还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谢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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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 2024-07-30 15:42:22 【洛阳市涧西区】
你都在这里投诉无数次了,你一直没把情况说清楚,一直说无证驾驶,超速,从不说自己,你能不能把经过无保留的发出来,要不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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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3884 2024-07-30 20:03:04 【洛阳市】
路过和突然窜出是有很大区别的,请做出事情经过的详细说明,似乎你故意隐瞒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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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83884 2024-07-30 20:00:52 【洛阳市】
就是,光在这里一面之词,不说事情的详细经过,只说对方过错,丝毫不说自己的问题,从直观上觉得你故意隐瞒了一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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