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考生报考高中学校之前 公布分配生政策 公布各个初中分配的名额和各个高中应当接纳分配生的名额吗?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4-07-26 16:21:25
网友,您好!
1.城市区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学校。接收分配生的学校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高级中学、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洛阳市第八高级中学、洛阳市第二高级中学。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城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2.分配生的资格认定。
具备分配生资格的学生为:
(1)学籍在注册学校且连续就读3年的学生。(2)分配生中招报名第一志愿必须为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并且只针对考生的
第一志愿有效。
(3)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3.分配生的名额分配办法。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城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接受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
4.分配生的录取。
(1)具备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考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分配生可根据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50分录取,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如果初中学校考入接收分配生高中学校的人数超过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则该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自动取消。
(4)初中学校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接收分配生的高中学校空缺计划转录统招生。
(5)审查资格时,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分配生,学校名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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