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6月25日在洛阳金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领克08汽车。7月20日在领克官网系统申请的充电桩。7月22日,领克汽车委托的充电桩安装公司——四川图特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我取得联系,我告诉他们我现在没有合适安装位置,要求他们把领克没汽车厂家随车配备的充电桩及材料给我就行,我不需要安装。他们回答:“公司有规定,充电桩不给你,必须由我们安装才行”,领克汽车销售商和充电桩安装公司扣起手来强买强卖,充电是我们自己掏钱买下,凭什么不给我,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希望主管部门督促领克汽车销售商和充电桩安装公司,把随车销售给我的充电桩及材料给我,同时依法依规对上述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6 09:15:58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具有管辖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辖区执法人员与您联系核实,经了解,该厂家赠送的是充电桩服务,政策协议上很清楚,不单独赠送充电桩设备,2年内可享受免费安装充电设备。建议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维权。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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