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方今典观澜的业主,小区沿街商铺规划建设为一层,交付后房主私自加盖至四层,并将6#、10#楼与商铺间公共空间占有并私建为停车场,作为出租给宾馆停车用,上述违建:1、阻挡了6#、10#四层以下采光;2、私占为宾馆停车场,晚上后半夜经常有停车鸣笛,噪音严重影响6#、10#业主的休息。请严查违建、侵占业主权利的行为,故按照城市管理条例:拆除商铺加盖违建、拆除停车场,恢复公共绿化,还业主的公道!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接此诉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我办已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联系,让其提供相关手续资料,关于鸣笛噪音,已督促相关负责人,安装温馨提示严禁鸣笛,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出入口看管。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古城街道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7-23 17:08:10
网友您好:
接此诉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经与该商铺负责人核实,该商铺负责人称商铺从原房东处购买时就是现状,我办已督促商铺负责人尽快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查看。关于停车场问题,经与相关负责人查看图纸,原图纸规划为格子状停车位,我办已督促相关负责人尽快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感谢您对我办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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