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洛龙区蓝城兰园业主,想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我于5月28日向物业申请开具同意施工证明,物业给的回复是不能出证明,出了事担不了责,让去供电局申请,然而供电局的回复是需要物业开具同意施工证明。随即我又与物业经理联系,物业经理的回复是需要向单位领导请示,需要1个多月,至今仍不同意出证明。
期间我多次向便民服务热线打电话反映相关情况,6月7号承办单位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的回复是物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综合制定实施方案,就没有结果了。随后我又多次向热线反映相关情况,最终在7月19日,接到洛龙区城管局姓张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复,说需要向洛龙区供电局报备,消防队报备,城管局报备,然后物业才配合安装充电桩,并声称洛龙区所有安装充电桩都需要向相关部门报备,我说我问供电局不用报备,这位张姓城管人员态度极差说你问消防队了吗,说我说的你咋听不懂。
国家相继出台政策大力扶持新能源车,及安装充电桩,问什么在洛龙区这政策就落不到地呢?我想问问这到底是那个部门负责?这位城管局姓张的工作人员,态度为何这么差,到底懂业务吗?直到现在仍然推诿?为什么偏偏洛龙区需要向这三个部门报备?2个月过去了,到底怎样才能安装充电桩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7-23 16:59:54
网友您好: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核实。我单位执法人员到现场,与物业协调小区安装充电桩问题,我单位已告知该物业企业,全力配合充电桩安装建设。
洛龙区城管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