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航空公司,国铁集团安检都是非常严格,而且他们规定乘客携带充电宝的硬性要求也非常高,民航规定每个人携带不超过两个且单个充电宝容量不超过100Wh即27000毫安以内的充电宝,国铁集团规定每个人携带单个充电宝容量也是不超过100Wh,也是不超过27000毫安以内的充电宝,只有地铁规定是每个乘客携带两个充电宝且不能超过20000毫安,现在市面上慢充充电宝有不超过20000毫安的充电宝,快充充电宝基本都是超过20000毫安但都是不超过27000毫安,希望洛阳公安不能能否调整一下这个规定应该跟国家这两个安检最严部门的规定统一一下,方便乘客出行。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19 17:30:43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轨道交通提出的建议,很抱歉影响您的乘车体验。洛阳轨道交通及轨道公安致力于打造平安快捷温馨舒适的地铁出行方式。地铁、民航和铁路携带充电宝乘车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只是计量单位不同,目的都是限制单块充电宝的能量,需要考虑充电宝的输出电压是否标准。民航和铁路要求“标志清晰,单块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地铁要求“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其中关于计量单位“WH(瓦时)”和“mAH(毫安时),1000mAH=1AH”的公式关系为Wh=AH×V(电压)。其中充电宝的标准输出电压是5v。即100Wh=20AH×5V。
地铁乘车空间相对封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确有充电需求可携带2个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的充电宝乘车,或向乘务人员寻求帮助。
注:1、《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规定“锂电池:锂电池(充电宝),需随身携带,每人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需标识完整,清晰,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
2、《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3、《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规定“1、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2、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
4、《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规定“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电动轮椅使用的锂电池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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