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4月12日在缑氏派出所报警,自己被诈骗80万问题。缑氏派出所一位姓张警察接待我以后,做了详细笔录。然后说问题需要向领导汇报,让我回去等电话。但是我等了半个月之久,一直未等到任何通知。无奈之下,我于2024年5月1日再次在洛龙区报警。开元派出所接待我后询问案情,把我转交给洛龙区公安分局。洛龙区公安分局听说我在缑氏派出所报过警又让我去找缑氏派出所。我打电话询问缑氏派出所,缑氏派出所说让我找太康路派出所。反复推脱,缑氏派出所说资料已邮寄太康路派出所。可是我到了太康路派出所,说并未收到任何资料。反复如此互相推脱。导致我的案子错过最佳立案侦查期。缑氏派出所如此敷衍了事,粗心大意。使我的合法财产不能得到法律保护。我一个老百姓,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18 0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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