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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投诉无果,被商家欺诈无法维权 mobile

    用户提问 2024-07-09 16:54:01

    5月12日17:23在宜阳速尚一库(宜阳一店)连锁品牌店铺购买一件服装标签价179元,宣传价位139元(且本人在洛阳店铺均进行录音、视频询问店家此衣服售价,所有店铺称店铺为连锁店铺购买服装并非特价商品,不存在价位不统一定价)5月13日早晨发现账单不对,前往购买店铺,营业员称未收错费用(录有视频为证,还有其他店铺视频及录音等)后拨打热线投诉,1.宜阳城关镇一中对面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武玉峰)进行处理,说商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进行终止调节、未现在消费者角度公平公正处理、执法过程使用商家电话沟通处理时间及地点。2.商家涉及虚假宣传,活动价消费实际收取原价,且在店里有错在先拒绝退款,损害消费者利益,长期投诉无果,服装还在手中,本人精神和财力均受到损害,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处理,请求有关部门介入,看是否管商勾结,否则为何执法人员身为消费者保护,且一直站在商家立场 [查看详情+]

    宜阳县回复 2024-07-12 09:41:56

    网友您好: 2024年5月13日我局通过全国12315平台受理投诉单,投诉内容(诉求人称:5月12日在该店购买服装,商家告知为139元,实际收费174元,要求退费并赔偿),当日我局城关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介入进行调查,经查,诉求人在宜阳锦花商场A1025-1-2 速尚和A1016速尚2个门店分别购买了一件同样的衣服,衣服标价174元,一个店价格付139元,另一个店价格付174元,顾客购买这2件衣服后投诉。顾客诉求:1退衣服,2道歉,3赔偿金为衣服价格3-5倍。经调解商家同意退2件衣服款,然后让消费者免费穿走一件同款衣服,并向诉求人进行道歉。针对赔偿问题因诉求人坚持让商家赔偿衣服价格的三至五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我局城关镇市场监管所于5月22日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经了解,A1025-1-2 和A1016速尚店因生意不景气一直在做活动,活动内容:“充500元送50元,购买产品再打八折或者有该店会员在购买产品时打八折”,因诉求人既不是会员也没有充钱,其于5月12日在A1025-1-2 速尚店购买的一件POLO衫,标价174元,实际收费174元(接待人是新员工)。5月13日诉求人在A1016速尚店购买同款POLO衫,标价174元,实际收费139元(接待人是老员工),店内按照会员价打八折后销售给诉求人。经调解,商家同意:1、退2件衣服钱,2、同意道歉,3,让消费者免费穿走一件同款衣服。但诉求人坚持要求商家赔偿衣服价格三至五倍,商家对赔偿要求不同意。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的规定,决定终止调解并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终止调解后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向诉求人出具《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宜市监管【2024】第011号。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确定商家没有违法行为吗,视频录音都没有看,就现在商家立场?

    网友1383693 2024-07-12 评论18 浏览10651 编号 20240712175019685 [宜阳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7-16 09:24:18

网友您好:
         针对你所反映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如你对相关决定存有异议,可以在六十日内向宜阳县人民政府或者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宜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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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想钱想疯了

    11+1 +1 1

    • 既然说这样商家这样处理的,拿出来证让感觉想钱想疯的看一下,开始一直说的是按照市场监管局条例处理,条例有这一句三倍赔偿就备引用(还有商家说让穿一件同款商品,不应该退还174➕139元购买服装钱,为什么只退174还把衣服拿走)利用这个来改变大家的看法?起因是商家收费高我去店里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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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适可而止,适合而止!

    7+1 +1 回复

  • 这个平台可真是太有意思了,看世间万象

    5+1 +1 回复

  • 不管过程如何,商家的处理已经很好了,买家要求太过分,3-5倍赔偿,真是想钱想疯了!工商管理局并未站在商家角度,而是秉公处理!

    4+1 +1 3

    • 消费法确实规定了,但我还是要工作的,因为这个我再打官司,再投诉,天天因为这赔付而付出更多时间,精力,金钱。我工作就会很心烦,家庭也会因此不舒心。适可而止,想开就行了

    • 本人是老百姓,不是托,我也遇到过你所谓的情况!先说衣服本身,退完后你没有吃亏!吃亏的仅仅是你来维权的出行,时间以及精神上成本!我今年在此平台反应过中国移动违规办理业务,共计两次,你可以搜关键词。在这之前我妈去县城好几趟,打移动客服,均是等领导通知,已上报等等回复

    • 还有你说商家处理的好,你是拖儿?既然说这样商家这样处理的好,商家说让穿一件同款商品,不应该退还174➕139元购买服装钱,为什么只退174还把衣服拿走,利用这个来改变欺诈事实?(我想知道什么叫穿同款商品走?是我理解的有问题,还是他处理的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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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真要是赔偿3~5倍的话,只能打官司解决。法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调解。但是人家也说了呀,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人家不管了,也符合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只能起诉呗。

    3+1 +1 1

    • 3-5倍赔偿是价格法里面的,让市场监管局把监控拿出来就能知道,只说要求按照办法处理,办法里面写的,为啥知法者不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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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一赔十

    2+1 +1 回复

  • 目的性有点明确了!哈哈!诉求人就别发帖了,浪费时间!人家已经退步了,想要钱就打官司去吧

    2+1 +1 回复

  • 买个衣服能直接录音,目的性有点明显了。

    2+1 +1 1

    • 这是购买高价衣服后,商家拒绝退款,然后购买录制的,你以为拍段子那,买衣服还录像

    回复评论

  • 本人精神和财力受到损害 哈哈

    1+1 +1 1

    • 你要发现被骗,找商家,商家不退款说没错,你啥感觉,不属于精神伤害?一趟一趟推诿扯皮,投诉了才给这讨价还价的跟做生意一样,不浪费我时间?不浪费我维权的油费?起因只是她介绍衣服139,最后收174,凭什么商家的错,让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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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那家店刚开始时以前去买过一次衣服, 绝对不会去第二次了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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