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就我投诉的问题,我先不谈其它。
我房子是去年十一月买的二手房,在装修前已经和原房主在物业这里把所有费用清完了,然后我又交了一笔物业费(应该是交了3-6个月,具体交了多久我记不清,有记录可查)
哪里来的我拖欠十二个月?并且街道办事处在和我沟通的时候我已经多次强调,扣除物业费,把押金退我。
我现在严重怀疑街道办事处究竟有没有去处理这个事。
第一次说已经把押金退我了,但根本没退,现在又说我拖欠12个月,但事实呢?是根本没去处理还是听物业片面之词就在这里回复?退一步来讲,假设我没有交过物业费,我是十一月买的房,我和原房东在装修前已经在物业上把他之前的所有费用清完了。十一月到现在,有一年吗?
这个事真的没人解决的掉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7-15 10:12:11
网友您好:
接到受理单后我办高度重视。因诉求人之前交的费用在原业主名下,待物业将诉求人预存费变更其名下,然后再催下财务进一步处理处理此事。
龙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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