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3年2月购买的全盛天悦城二期商品房,付款方式为按揭付款,付款比例为二成首付,交房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日到天悦城指定的农商银行做贷款,贷款审批让我等结果,2023年8月,被售楼部经理告知银行需要我再补交一成首付银行才能批准贷款,我不同意补交,要求退首付,至今2024年7月未协商出结果,前几天再次沟通退首付定金,当时对接的售楼部经理说他也没有办法,让我走法律程序,我们辛苦工作好几年的积蓄,因对方问题不能退款,申诉无门,请有关领导可以为我们老百姓申冤!!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7-12 17:35:59
尊敬的网友:您好!
已电话联系诉求人,督促开发企业主动沟通协商。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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