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商行信用卡是每月28日还款日,网上也能搜到有3天的宽限期,我是7月1日下午7点19分还上的,按理说没有超过还款期限。但是无缘无故给我产生了利息346.96元、违约金99.99元。客服说是我超过宽限期了,宽限期是截至第三天下午4点,我要说的是什么是三天,三天是几个小时,你这个宽限期截止时间有文件吗?官方网站有明文规定吗?纯粹就是误导客户,让客户觉得农商行有仁义之心,实际是杀人不见血,让你不知不觉踩坑,产生不必要的利息和违约金。我的诉求是让洛阳农商银行返还我的利息及违约金446.95元,公开给我道歉!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4-07-12 17:57:32
您好,您的投诉我分局已知悉,根据《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办法》,我分局已及时督促银行主动与您联系并协商解决问题,请保持电话畅通,谢谢。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