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骑电动车在辽宁路上从东向西行至万达门前路口等待向南转弯,当西南转向绿灯亮后我就向南骑行,当到对面时被交警023236和FJ1141两位说我闯红灯要处罚,西南角辽宁路是綠色灯是可以向南行的,而他们照的是东北角方向以此说我闯红灯,我给他们再三解释,他让看北边的灯是红灯你闯红灯,我是按转向灯向南走的而不是从南向北才能是闯红灯的,对以上进行处罚没有说服力,请相关部门领导调取路口监控器,看我是否闯红灯了,特向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08 16:11:56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关于你说的对处罚有意见的问题,我们已经核实,现场民警处罚过程执法记录仪全程开启,如果您对处罚有意见,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在60日内向洛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室申请行政复议,地点在市民之际北四入口M层,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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