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一路20号院凌宇花园南院的业主,我们小区建设初期没有安装暖气,2017年洛阳市热力公司出台了老旧小区申请供暖的惠民政策,由惠祥物业公司牵头,我缴纳了18440元的暖气初装费,小区经过施工改造安装暖气。直到2023年洛阳市出台了老旧小区供暖“转改直”政策,我才知道我们小区的暖气不属于直供,转直还需要按照每平米63元再交一次改造费。更令人气愤的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公示就在6月25日入场施工,把2018年管道拆除了。请问:1,2018年的交到物业暖气初装费有没有交到热力公司?2018年之后的供暖方是不是热力公司?2,根据洛阳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管理的住宅小区换热站等供热经营设施,应当依法逐步改造移交,由热经营企业负责统一管理、并网运营。凌宇花园南院小区的换热站在2018年建成后有没有移交热力公司?如果没有移交,没有验收合格为什么热力公司会每年供暖?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五十二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请问,2018年到2023年热力公司跟谁供暖协议,凌宇花园南院的供热单位是谁?如今,才使用五年的热力管道被拆除殆尽,业主又要承担每平米63元的改造费,业主的损失物业需要不需要负责?惠祥物业扮演了什么角色?这样只收钱不办事的物业有什么用?
在政务热线咨询后答复是:2018年凌宇花园自行安装的暖气供暖质量不合格,既然不合格是不是应该退还业主初装费?难道要业主二次买单,还要感谢凌宇实业的多放争取,老百姓还有地方说理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7-04 17:21: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凌宇花园是凌宇集团的家属院,该院于2018年自行安装了暖气,属于转供暖,供暖质量不好,居民不满意,企业入不敷出。凌宇集团于2022年经过多方努力,争取到了洛阳市暖气转改直政策,每平方米向热力公司交63元,经热力公司改造后,由热力公司接收供暖,并终身保修。凌宇集团的子公司汇诚物业公司,于2022年底,在小区进行了民意调查,向居民介绍了转改直政策的好处,小区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居民同意进行转改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西工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