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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市场监管里袒护商家!

    用户提问 2023-01-04 16:37:35

    本人于10月7日将一件高档反光绒面料羽绒服送到武汉路沃洁洗衣店清洗,后洗衣店将衣物领口面料大面积洗坏说给予修复。直到1月4日我才拿到我的衣服,用了不同的面料直接把衣物损坏。期间多次投诉到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与商家进行了不清晰知道内容的三次沟通,商家不愿赔偿并承诺修复好。市场监管局的人反复说他们没有执法权,可笑至极!洗衣店将衣服洗毁不予赔偿,市场监管局不的人不管说让老百姓走司法途径他们没有执法权 [查看详情+]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2023-01-04 17:13:22

    网友您好,接您所诉事项,我局立即分转至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辖区郑州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您取得联系,经了解,您多次通过各种方式对该问题进行投诉,经郑州路所执法人员多次跟商家进行协商,就您要求的赔偿金额商家明确表示衣服只是达到洗坏修复的程度,没有达到无法修复进行赔偿的程度,故双方就调解结果无法达成一致,涧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可以采取司法途径维权。祝您生活愉快!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咨询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服务时,请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15,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依法终止调节的依据是那条法律?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从未对我提及关于商家赔偿的任何态度!

    网友1283507 2024-06-27 评论2 浏览3079 编号 20240627130420881 [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17:27:51

网友您好,您通过百姓呼声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收悉,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温馨提示:当您需要市场监管领域的政策咨询和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等服务时,请及时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12315,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依法处理投诉举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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