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6-24 18:14:32
网友您好:
1、目前我县未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优惠政策。根据《洛阳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洛发改【2018】3号第八条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商品房的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服务费用标准执行。
2、经了解,五金大厦为商住混合小区,住宅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商业部分尚未交付物业,并非物业出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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