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周村社区安置房是否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目前已知是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自然是不可能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为何还周村社区还能肆意出售给非本村经济组织成员,这是否涉嫌非法交易。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既然是安置房为何不可以办理贷款业务?法律层面是否不予认可啊?伊川周村社区的安置房是否就是社会意义的小产权房?是否属于违建?回答一下我发的截图,首先本人确实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络客户端信访,但是并未重复信访,未越级信访,遵循信访条列。信访告知书也已告知本人。我只是通过百姓呼声,提出自己遇到问题的疑问。其次,城关街道办要求向周村社区咨询,并未告知具体应该咨询联系方式,向送达信访通知书的同志咨询关于安置房的问题,他让我咨询县政府,其次就是周村村委会带头向非本村村民出售周村社区安置房的行为是否涉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以没有办法,只能再次向城关街道办求助,希望城关街道办能解答。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6-21 17:25:32
网友您好:经我街道工作人员了解,前期诉求人已向我街道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我街道信访部门已受理现正在处理中,诉求人因在外地打工未在家,如有此类问题网友可联系周村社区咨询或回来后到社区详细咨询。伊川县城关街道办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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