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2月16日到洛阳市孟津区市民广场体育公园项目(二期)工地上班,于2024年5月12日辞职,该建设单位拖欠我2024年4月1日之5月12日工资,共计7500元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6-16 16:54: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我公司接到诉求后,已通知该项目项目部,该项目项目部(中国一冶项目部)反馈计划将在本月对诉求人的工资进行核对、发放。我公司下一步将会持续关注发放情况。 洛阳国兴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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