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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2月7日王至29日,在河洛路与爱民路交叉口西南角的部队里做园区道路施工现场技术员,去上班前谈好的300元一天,我去了15天4500元,其中有6天晚上加班到凌晨,说要再加钱,答应挺好,就是一直不给线,可联系核实。
一、甲方、部队-李助理,(施工现场对接人);
二、施工单位-李老板
诉求:支付工资4500元加6天加班到凌晨的工资。
施工现场 工资 加班 加钱 部队 甲方 保障局 讨要 技术员 施工单位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6-14 16:12:0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您反映的问题应当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涧西区人社部门)反映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有问题请致电:0379-64816809。希望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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