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乱收费

    本人于2024年5月26日上午在平乐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西50米酒店门口临时停车,并不妨碍交通,且人距车5米内与熟人说话,被贴200元罚单。多次跟城管局反应该问题,对于投诉至热线的问题,城管局一律以短信回复让去申诉,从不回电话。后本人投诉至省热线部门,城管局人员用固话联系,我投诉他们执法人员未穿工作服执法,且不提醒直接开最高罚单,回复人员称执法人员没有提醒义务且至少在车附近1分钟左右,还是坚持让我去申诉,且让我提供视频证据。没有视频证据不予受理,作为个人,我们调取监控的难度相当大,对于孟津城管局一系列下头做法,本人深恶痛绝。近期贴条更加疯狂,不仅在道路旁贴,且在小区楼下疯狂贴,据工作人员说法,财政困难,他们工资就靠这了,对于这一做法,我强烈谴责,执法单位执法权不是用于敛财的手段,如长此以往必将引起民愤!

    网友1486495 2024-06-12 评论48 浏览12783 编号 20240612095956760 [孟津区]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6-12 11:06: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具体调查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孟津区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流动巡回式监管治理的方式采集信息,无电话、短信提前通知,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对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停车辆直接张贴违停告知单。这一治理措施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化解孟津区停车矛盾,维持全区停车秩序。经核实,投诉人车辆豫C8**PM于5月26日8时59分在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平乐路与中兴路交叉口西约50米处不按规定停放车辆被我部门违停信息采集员张贴违停告知单,违停照片清晰,违法事实存在。如您对本次违停处罚有异议可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在违停告知单产生之日起60日内携带由孟津区城市管理局106室出具的违停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司法局313室申请复议。在此也温馨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朋友们:“入位停车,规范停放”是大家共同的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与理解! 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城管执法应便民惠民利民,不是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同样是路边,城管划个框就可收费,就不属占道,道路是全民的道路,你凭什么占道收费,应该还路于民,聘那么多收费员和贴单员不就是为了收费吗?!

    29+1 +1 1

    • 停车费真的是城管收吗,你知道多少。不知道不要黄口小儿,乱停乱放本就违规还好意思说这个

    回复评论

  • 有人冒充水军在每一个投诉孟津城管局的帖子下给差评,不想办法为人民服务,而是靠如此下作的办法降低投诉热度,想以此平息群众怒火,我只能呵呵了

    18+1 +1 1

    • 谴责违法就是水军,违法分子想用扣帽子以及污蔑抹黑手段平息老百姓对于违法分子的憎恶,我只能呵呵了。

    回复评论

  • 孟津城管就是以罚代管,一罚了事。不去干点真正惠民利民的好事。

    16+1 +1 回复

  • 原来谴责违法分子就是水军,这帽子扣得真好。颠倒是非黑白也是正常投诉,呵呵。

    11+1 +1 7

    • 违法就是违反规定,停车违规是不是事实,你说该不该处罚。

    • 还避重就轻,违法是不是事实?不谈违法事实,不谈违法错误,不谈纠正违法,就只谈违法有特权不能罚?自己照照镜子吧!别扯什么洛阳市区人性化执法,问问遵纪守法的老百姓哪个不谴责乱停车堵路没人管的!人性化也要对人!

    • 违法分子不知悔改,绝口不提违法错误和改正违法,反而倒打一耙,颠倒黑白,还自诩代表群众,污蔑他人是水军,把广大守法出行的老百姓置于何地?真是下作。说你们违法分子说错了?你们是没违法还是不是人?交通法有处罚标准,但不处罚代表不违法?也真好意思说的出口。

    • 谁是“违法分子”?谁给你的权利给人乱扣“违法分子”的帽子?是的,你很高尚,你很正义,可为什么老百姓对你们却深恶痛疾?看看老百姓每天投诉的帖子吧!你们不是“违法分子”为什么得不到老百姓的拥护?记住: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们的权利是老百姓赋予的,整天折腾老百姓的“顽固分子”终究会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 跟我扯”交通法”?交通法明明规定,如驾驶人不在现场且妨碍其他车辆通行,违章金额处罚50-200元,请问我人在车附近且不妨碍交通情况为什么处罚200?你真是避重就轻啊,我谴责孟津城管不作为,靠罚款敛财,你怎么不说?我看你才不是个人啊

    • 交通法明确规定,车辆应当停放在规定地点,即停车泊位,所以只要不在车位停车就是违法。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未离开车辆时的短时间停放。违法分子是指违法的人员,所以你是想说你没违法还是你不是人?

    • 呵呵,”违法分子”这么大的帽子你都敢扣,是不是违法停车不该是公民提供证据,颠倒是非黑白也不是靠你在这下定论的,近期孟津各物业群里可以看下。执法部门如果一味这样,只能作茧自缚了。

    回复评论

  • 所以究竟是不是违法停车?以后是否还会继续这样停车?原来违法不疯狂,执法才疯狂。据工作人员说?请孟津城管核查究竟是什么样的工作人员能够这样败坏政府形象。

    11+1 +1 2

    • 原来谴责违法分子就是不对,呵呵。违法有理,违法横行,真是棒。

    • 你可真是活跃在每一条投诉孟津城管局的帖子下,且处处针对投诉城管局的人,让人不得不联想了...

    回复评论

  • 按你这个描述,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即使城管来执法,你在旁边5米能看得到,却依然坚持违法停车不挪车?

    9+1 +1 2

    • 不敢把自己怎么停车的照片贴出来,说不影响交通被城管打脸说单向两车道的路口2米处停车影响通行,这贴主说的还有可信度?

    • 倘若我看到了还需要投诉吗,我投诉他们不穿执法服执法,是因为我坚信那么明显的制服我不可能看不到

    回复评论

  • 挺有理的。

    5+1 +1 3

    • 就是,孟津城管想钱想疯了!

    • 哈哈,洛龙又换成了开封!狐假虎威挺有理的!

    • 好好看你的门吧,别出来了

    回复评论

  • 如果临时停车就算违法,那么执法部门的意义何在?洛阳市人性化执法如果不执行,或是区别对待,只会一罚了之,这样的工作谁都会干!正是因为像你一样的蛀虫滥用国家权利,才会有老百姓那么多的怨声道载!

    4+1 +1 2

    • 临时停车就是车不离人,你可以下车车上有人,你都跑了还怎么临时停车,找借口都不会编

    • 自诩懂交通法的你,什么是临时停车清楚吗?

    回复评论

  • 水军评论更猛烈些吧。敢贴单还怕网民发帖投诉吗?专门组织一帮水军来评论把水搅浑。

    4+1 +1 1

    • 违法分子更猖狂一点吧,既然违法这么有理还怕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谴责?恶意污蔑抹黑谴责违法的是水军,改变的了违法事实?

    回复评论

  • 孟津城管懒政、不作为,我停车时间是周日早上九点,长期在此居住的人都知道这里临时停车妨不妨碍交通,对于城管短信回复”易造成交通拥堵情况”简直是信口雌黄,且城管所有投诉均通过集团端口1069的号码开头,单向输出,拒绝与百姓交流,这就是政府单位对老百姓的态度吗?

    3+1 +1 2

    • 你违停是不是事实

    • 去街上看看吧,执法人员骑个电动车,凡是看到违停车辆前后拍几张照片,直接骑车走了,这就是孟津执法现状。再去孟津各大物业群里看看吧,最近城管成了”人人喊打”的代名词,这就是高高在上的执法部门要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的形象?

    回复评论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