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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阳建业森林半岛地下车位业主购买了以后物业公司迟迟不让使用,物业公司说的是需要移交给业主方可正常使用,所谓的移交就是让业主缴纳600元停车费,不缴纳就不移交也就是不让业主使用,目前小区地面车辆已经严重影响了消防安全,可是地下车位200多个已经全部出售目前只有不超过五十辆车在地下停,间接导致了消防通道堵塞,请问没有缴纳地下停车费是不是就不让自己使用自己所购买的地下车位?
2,宜阳建业森林半岛开发商伙同物业公司把物业办公用房下面的一层私自违规的改为车库,并向业主出售,物业办公楼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为何就能私下改变办公楼用途并非法出售作为车库让个别业主使用?
业主 车位 宜阳 车库 物业公司 使用 不让 建业 移交 出售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06-14 09:17:55
网友你好: 6月12日下午5点,经协调物业,诉求人提出的问题可以到物业办公室找经理协商解决。 城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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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胖子 2024-06-13 16:07:32 【洛阳市宜阳县】
应该是管理费吧,车位买过后每年也要缴管理费 等同于你买房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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