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森林国际城三期充电桩问题昨日得到物业服务中心反馈,本人感谢政府对我们百姓的重视。现就回复内容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两点质疑,第一、回复中说,森林国际小区在前期规划时未曾设计非机动车充电桩,现在要将其安装在小区内部地面上,那售楼部卖房时打着人车分流的口号是不是欺诈消费者。第二、小区建设方与物业到底是什么关系,非机动车充电桩及供暖管道等基础设计建设到底是建设方承担还是物业承担。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5-31 17:51:2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反映的问题经住房保障和房产物业服务中心调查反馈如下:关于您反映的欺诈消费者问题,可以按照双方签订合同内容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非机动车充电桩及供暖管道基础设施建设由建设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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