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凤鸣水岸四期合同交房11月25日,因为疫情延期3个月,业主也没再催促,直到2月15日也没能正式交房,甚至到了现在5月下旬也还是没有正式交房,业主拿不到房产证,导致无法办理贷款商转公,一直掏着高额的商业贷款,这部分损失谁来承担,延迟交房的违约金是否可以生效?请给出直接明确答复!
交房 延期 业主 商转 违约金 商业贷款 服务中心 延迟 高额 疫情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05-24 15:57: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凤鸣水岸四期预计本月完成竣备工作,竣备完成即发交房通知书;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属合同纠纷,您可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无果,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伊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继续督促开发商加快工作进度。如您还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969091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