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风龙樾小区按照合同未达到交房条件,强制交房,收取物业管理费,请相关部门解决,反映多次都是推诿,作为政府部门如何为民服务?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05-22 10:16: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1、按照洛阳市发改委[2018]年3号文件规定,物业费计收时间从开发企业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计算。2。诉求人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竣工交房条款约定,诉求人认为开发商违约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