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上七点,我和同事在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隆安小区附近吃烧烤,喝啤酒,在吃完饭之后,我和同事商量去附近的大迈潮KTV唱歌,在推开KTV门的瞬间被一群类似黑社会的人员拽进去,在拉拽的过程中,我和同事询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但是并未回答,而是将我们带至KTV-个包间里面,对我们进行询问,询问的过程中,我未看到任何一个身着制服的民警,出于担心的考虑,要求他们出示相关证件,但是得到的回管是没有义务向我们展示,整个过程中,我一直在提出我的合理述求,但这群未身着制服的“民警”一直未正面回应,反而是在询问的过程中,不断对我们进行拉扯,以至于我身上的衬衫扣子都被扯掉,询问结束后,未第一时间将情况和我们说明,还没收了我们的手机,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之后交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村镇派出所民警带至所内进行看守,从晚上十二点一直到凌晨三点,这期间未和我们进行任何的沟通,也未通知我们的家人,值班的民警一直在看守室玩手机,抽烟,聊天,直到三点十几分,我被带去做了简单的笔录,了解了我从吃烧烤到KTV的整个过程,至于将我们带至看守所的原因只字未提,在KTV里面那群来自洛阳市公安局的“民警”对我们进行的不公平对待,语言威胁,不出示相关证件等行为未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出了派出所后,我看着手机上家人给我打的十几通电话,愤怒、委屈所有的情绪全部涌了上来,原来我们普通民众在面对公权力的时候是如此的弱小,原来公权力可以如此滥用,在这群折磨我整个晚上的“恶魔”眼里,他们就是法,不需要和我们有任何解释,即便是事实调查清楚,也不会为在执法过程中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道歉,现在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并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对我本人身心造成伤害的相关人员赔礼道歉。
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捏造,我愿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5-22 18: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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