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瀍河回族区国风龙樾小区商品房,在未达到交房条件,物业就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损害消费者权益,开发商明显合同违约,而且多次反映问题,瀍河区政府都不予解决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洛阳市发改委2018年3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费应从交房之日次月起开始缴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物业办 2024年5月13日
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还要计算吗?这明显损害消费者权益,这就是强制收费,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05-16 09:51: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洛阳发改委2018年3月文号文件规定,物业服务费应由交房之日次月起开始缴纳。物业费按照市场调节价收取,建议双方按照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执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物业办
2024年5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