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4-05-16 09:21:25
网友您好:
收到交办单后,我局立即安排农田建设管理股同志与反映人和相关标段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调查,反映人2022年下半年承接兴华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十一标段部分地埋输水管道焊接、铺设施工。2023年下半年该标段进行了试运行、标段自验、县级初验和市级验收,期间反映人施工的部分管道因焊接不合格而漏水,十一标负责人联系反映人返工维修但其未来,无奈另找他人进行了维修,因此产生纠纷。
经沟通协调,十一标负责人已承诺先付给反映人1万元,工程移交完成确认施工再无问题后,双方把帐算清,拨款一到即给付清,反映人梁伟表示同意。
洛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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