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4-05-13 16:23:39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问题一:1、新增人口问题:依据《首阳片区整村改造集体土地上民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8项、凡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年满18周岁且具备立户条件、未婚的农业人口,经本人申请,可按成本价再购买不超过38平方米的安置房。第9项、婚后户口已迁入该村,且尚未生育的年轻夫妇,经申请,可以户为单位按成本价再购买不超过38平方米的安置房。所以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新增人口,按照政策可按成本价再购买不超过38平方米的安置房进行房屋安置,但不享受安置过渡费。2、20平方米成本价购房激励政策问题:第六章第十七条,征收改造村耕地被全部征用,且村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95%以上的民宅拆迁时,人均政策内安置房面积在43平方米以下(含43平方米)的,每人可再享受20平方米成本价购房(年满18周岁且具备立户条件、未婚的农业人口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农业人员的安置”第8项享受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问题二:安置过渡费问题:2022年下半年以来,因资金紧张,未按时兑付相关群众的安置过渡费。首阳山街道已积极与国资公司沟通、协调,待上级资金到位后,会第一时间发放给相关群众。
问题三:安置房建设进度:经查,因资金紧张,目前建设进度较为迟缓,商投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预计2024年底前可逐步交房。首阳山街道会密切关注安置社区的建设进度,待具备选房条件后,将第一时间组织前纸庄拆迁群众进行首套房的选房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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