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下午,伊川县葛寨镇黄庄村至梁沟村道上,有一辆机动车从西向东飞速行驶,撞上一辆老人开的三轮车,把三轮车撞出6米远,致使老人胳膊受伤,肇事司机把汽车私自挪离肇事现场,并下车训斥老人,侮辱老人,后肇事机动车司机报警,交警队来了两个人,又是对老人一顿训斥,说老人在家就不会被撞之类的话,处理事情的态度极其恶劣,我想问:(1)机动车路过住人密集的村庄,应该时速多少?(2)机动车肇事私自挪动位置,属于什么行为?(3)交警处理事情态度差,属于什么行为?收庄稼老人车被撞坏,人被撞伤这个事情,希望上级领导能给予合理解决一下!
回复部门:伊川县 2024-05-10 16:07:12
网友您好:2024年5月9日17点22分,我局110指挥中心接李亚科电话报警称,在伊川县葛寨乡黄庄村村内十字路口,一辆面包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无人受伤。接报后,我队工作人员即赶赴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初步调查,李亚科驾驶豫C0659L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道路由西向东行驶,黄海清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两车相遇时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现场勘察完毕,准备离开时,双方当事人,又告知民警称双方私下解决,不需要交警队处理,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我队工作人员离开。以上处警过程有执法记录仪视频为证。目前我队暂未接到该事故再次报案。伊川县公安局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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