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4-25 15:12:46
网友您好:经核实您所反应的问题涉及的楼盘暂未申请消防验收,按照您所反应的问题我局已经核实涉及楼栋为开元壹号62#地块55#楼子项,该栋建筑地上40层,建筑高度117.95m,属于国家规范规定的一类超高层住宅建筑,项目设计年限为2019年3月,按照设计时的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3.3.4条要求应加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属于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款,开元壹号开发商应按照强制性要求进行施工。至于业主所反应的施工不合理等情形建议您与企业开发商进行协商,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前提下对现场进行优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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