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号咨询的产假如何休,半个月了至今未回复,想知道这很难吗?是没有相关规范条例吗?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9 15:17:14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具体请向卫健委详细咨询,电话:63936135。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