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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丽景苑小区的物业,根据物业管理办法签订的物业合同,只做到收取物业费,却不履行物业职责,如:合同中明确的电动车充电桩和车棚规划,交房两年多,却一直没去做,尤其是车棚问题,充电桩线裸露室外,下雨天,已出现漏电情况,反映却不落实。楼道电梯公共区域,基础卫生都不做。大小便,生活垃圾,还有业主反应归物业管理的问题,直接推卸责任,不作为,难题都留业主自己,向上级社区反映,却和物业狼狈为奸,态度都很嚣张。
现希望有关领导督促,完成。整改。并要求物业做好份内事,不行都直接走人。交给能干好物业活的物业公司。
物业 车棚 物业管理 充电 业主 内事 反映 下雨天 物业费 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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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83792 2024-04-22 06:21:08 【洛阳市涧西区】
这是目前见过最差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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