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4-16 16:51:2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交房时间、标准作出约定,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开发企业正式交房需通过竣工联合验收,强制交房产生的质量问题,可向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5037、64151008.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