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4-15 10:31:2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通过购买、继承等途径在我市获取合法房产权的个人,准予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您可持以下材料到房产所在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1)房主和申请迁入人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2)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关系的通过其他相关信息材料核查双方亲属关系;(3)成套住宅房房产证或商品房现(预)售合同和首付发票,且房屋交付使用具备入住条件;(4)共有房产迁入的需要全部共有人同意。 您也可拨打涧西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瀛洲所户籍窗口)电话0379-65650507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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