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在中心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于今年1月缴纳的契税,维修基金准备本月缴纳,请问是否满足申请购房补贴(总房款的0.5%的购房补贴)?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4-12 16:30:04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契税补贴细则”问题,我们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在我中心官网、洛阳网、老贾播报等媒体发布了《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您可在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的官方门户网站(lyzbj.com)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和了解。
根据《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文件精神,“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问为准 购买中心城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3月31日前缴清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入库)日期为准)的购房户,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4月10日至 2024年7月31日。”
您可到市民之家一楼B区现场进行线下办理和咨询,也可在手机“洛快办”APP进行申请办理。如有疑问,也可拨打市民之家补贴窗口进行咨询,电话:655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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