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来玩,有几个跳广场舞的大妈,嫌孩子跑来跑去的烦,跑过来说这是她们这小区专属的,别人不让来,下次不允许来了。请问有没有这一说,谁规定的?请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4-04-16 16:20: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经我办工作人员了解:网友所述活动场地,是建在道南路70号院内的活动场地,不是建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活动广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金谷园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