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签订购房合同,2023年12月初交房,交房后随即交契税,是否可申领补贴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4-12 16:21:15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契税补贴细则”问题,我们于2024年4月11日分别在我中心官网、洛阳网、老贾播报等媒体发布了《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您可在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的官方门户网站(lyzbj.com)通过IE浏览器进行查询和了解。
根据《关于洛阳市商品房契税缴纳财政补贴和购房补贴办法的通告》文件精神,“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问为准购买中心城区(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和房改房)的购房户,在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3月31日前缴清契税(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缴纳(入库)日期为准)的购房户,申报领取补贴自2024年4月10日至 2024年7月31日。”
关于您所述的情况,建议您拨打市民之家补贴窗口进行详细咨询,电话:65500849。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